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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查走私穿山甲 价值120万人民币没收223只活体

时间:2017年06月15日 04:09评论:0

穿山甲是鳞甲目穿山甲科的一个属,共有4个物种。地栖性哺乳动物。体形狭长,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长,背面略隆起,体表被角质鳞甲。头骨呈筒状,吻尖长,无牙齿而舌甚发达。爪长,尤其是前足中趾爪特长,用以挖掘蚁类洞穴。

   

6月13日,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印度尼西亚官方人员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缴获一批走私往马来西亚的穿山甲和鳞片,这批走私货物重量达到了惊人的1吨,价值约120万人民币。
 

周一,印尼海关从苏门答腊岛的一艘船上没收了223只活穿山甲。尽管全球野生动物协会禁止了穿山甲的交易,但来自亚洲市场的需求,尤其是中国市场,导致穿山甲的非法买卖屡禁不止。
 

穿山甲多生活亚热带的落叶森林。白昼常匿居洞中,并用泥土堵塞。晚间多出外觅食,昼伏夜出,遇敌时则蜷缩成球状。穿山甲野外数量稀少,在中国,禁止私人捕杀和食用。
 

穿山甲在亚洲被广泛猎杀,以作为食物及传统药物使用。该物种在其原生栖地均大幅减少,中华穿山甲自1990年起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表示任何从野外捕猎的商业用途均被禁止。
 

在多个不同国家及地区均禁止出口及贸易,包括孟加拉、中国、印度、老挝、缅甸、尼泊尔、台湾、泰国及越南等。在中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捕杀和食用,非法捕杀、走私或贩卖,可被判监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情严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在中国穿山甲(Manis pentadactyla)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II类保护物种(1989年)。它还列入“实施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条例”(1992年)和“濒危野生动物和植物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在2000年得到进一步保护,这两项司法解释确定了专门惩罚涉及穿山甲贩卖罪行的标准。

同样,中国国家机构在2007年发布的通知加强了对传统药物包括穿山甲物种的监管,意味着穿山甲的狩猎许可证将不再被签发,现有的穿山甲称重入库,库存将被验证、认证,库存货物受试者仅通过医院等指定网点进行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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