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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湖结束春季禁渔期 渔民喜气洋洋捕捞大鱼

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2:45评论:0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为了保护鄱阳湖区渔业资源,从2002年起,鄱阳湖开始实行全湖春季禁渔制度,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从2002年起,鄱阳湖开始实行全湖春季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20日12时至6月20日12时。

6月20日,2017年中国·鄱阳湖开湖民俗文化旅游节在江西余干县康山大堤举行,传承400多年的开港渔猎习俗在鄱阳湖上演。这标志着鄱阳湖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顺利结束,正式开湖。

鄱阳湖禁渔结束

  6月20日,渔船驶出康山乡锣鼓山码头,进入鄱阳湖区捕捞。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淡水湖,水面资源和渔业资源丰富。但近年来,由于自然和人为原因,鄱阳湖区渔业资源逐年衰退。为此,从2002年起,鄱阳湖开始实行全湖春季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20日12时至6月20日12时。今年是该湖连续第十六年实施禁渔期制度。

  鄱阳湖的具体禁渔范围,包括湖体水线及五河干流入湖口以内水域。其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含捕螺、蚬、蚌、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等。

  记者了解到,今年鄱阳湖禁渔期秩序明显好于往年,禁渔区偷捕明显减少,非法渔具明显减少,渔业纠纷明显减少。其中,江西在加大宣传教育、加强渔民遵守制度的同时,还加强巡查执法,严厉查处禁渔偷捕行为,取缔非法渔具,严厉打击涉渔犯罪分子。据初步统计,今年共查处偷捕违法渔船321艘,没收放生渔获物557.84吨,销毁取缔定置网1251具,共查处非法捕捞案314起,其中刑事案件17起,刑事拘留41人,对非法偷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鄱阳湖禁渔工作,已成为江西落实“河长制”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是辖区内禁渔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确保禁渔区渔船进港、渔网上岸、市场无禁区渔获物和禁渔区社会稳定,努力实现“江湖无渔船、水中无违规网具”的禁渔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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