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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最大冰毒案开庭 涉案毒品达44公斤全判死刑

时间:2017年06月28日 08:30评论:0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当日涉案44公斤的内蒙古特大冰毒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院开庭。

内蒙古最大冰毒案 4嫌犯贩卖44公斤冰毒全部被判死刑

  记者从内蒙古包头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陈某某、颜某于2014年5月至7月间,以每克29元、33元(人民币,下同)不等的价格分三次从广州市谢某某处购买冰毒44公斤,向谢某某支付毒资125万余元。

  之后,他们通过长途客车运至湖南省益阳市南县陈某某的老家,由陈某某、颜某将冰毒再运送到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包头市,分六次以每克13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杨某某贩卖冰毒5公斤,杨某某将购得的冰毒在包头市进行贩卖。

  2014年7月21日,陈某某、颜某在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向杨某某贩卖冰毒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冰毒3公斤。

  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谢某某、陈某某、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颜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嫌贩卖毒品的嫌疑人谢某某、陈某某、杨某某、颜某不服一审判决,随后进行了上诉。26日当天,该案在包头市中院进行二审,择日宣判。

  记者了解到,当前内蒙古禁毒形势严峻,涉及毒品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至2016年,内蒙古全区法院一审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581件,判决犯罪分子9726人。

  当前,内蒙古各级法院对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的犯罪分子,罪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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